德国法院判定:兼容配件标注“适用”“非原装”不构成商标侵权

摘要:德国某法院裁定,商家在线销售兼容耗材,只要在商品描述中明确标注“适用于……”和“非原装产品”,即便标题未突出,也不构成商标侵权。法院还指出,商家无法控制平台搜索算法,无需为此负责。该判决为电商合规销售兼容产品提供了指引。

德国一家法院近日就一起商标侵权纠纷作出裁决。判决明确,在线商家在销售吸尘器袋、咖啡胶囊、打印机墨盒等兼容替代品时,若在商品详情描述或要点中清晰标注“适用于……”和“非原装产品”,即可充分告知消费者,不构成商标侵权。法院同时指出,这类提示无需出现在标题或搜索结果上方。法官认为,消费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品牌配件时,通常知晓会展示兼容第三方产品。此外,法院强调商家对平台搜索算法并无影响,平台如何呈现搜索结果,不应由商家承担责任。该裁决为跨境电商在销售兼容耗材时的合规操作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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